我院拟遴选以下口腔科医用耗材的2021-2022年度供应单位,现进行市场调研,邀请有意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单位推荐产品和报价,我院将根据市场调研结果组织遴选采购工作。一、项目内容:本期采购品种请详见《口腔科医用耗材一览表》二.采购周期:共24个月。 三. 供应单位的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供应单位必须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供应单位如是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的销售授权。5、供应单位经营的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6、供应单位必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常住办公机构或办公场所。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递交资料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9.因本次采购周期为两年,供应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低于两年的方可参加。四、提交资料须知1、参加推荐产品和报价的供应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单位如是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的销售授权书;(4)供应单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供应单位销售的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第三类管理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单位在广州市内设有常住办公机构或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协议等);(7)推荐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也可推荐单项产品),报价清单由供货单位自行密封保存,在会议现场交医务监督保存;(8)产品销售记录(必须提供),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广州市二甲以上(含二甲)医院销售记录(资料必须有对应产品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9)以上资料递交药剂科审核,封面注明: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市场调研资料; 2、市场调研资料递交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5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3、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38号住院部五楼药剂科4、联系人:何主任5、联系电话:020-32653080附件: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一览表.xls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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